转自:工业信息化部 关于组织开展稀土行业秩序整顿专项督查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函〔2018〕329号 有关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有关直属海关: 为推动重点稀土产区深入推进稀土行业秩序整顿,进一步规范稀土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督查工作部署,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定于10月30日至11月30 日组织开展稀土行业秩序整顿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内蒙古、江苏、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8个省(区)。 二、督查重点 (一)整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有关地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对稀土行业秩序整顿工作进行了细化部署,是否逐项落实到位;是否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责任分工,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规核准备案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不到位等监督不力的问题。 (二)稀土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稀土矿山(含压覆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冶炼分离、资源回收利用和贸易流通企业。主要包括:是否落实项目立项、安全环保、资源税、专用发票等政策要求;是否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组织生产;冶炼分离企业是否存在收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行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否存在加工稀土矿产品行为;贸易流通企业是否存在买卖非法稀土产品(含进口)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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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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