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协会传达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沪肺炎防控办[2020]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容,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根据通知要求,落实好企业、科研院所和贸易公司的生产场地、办公场所、设施及人员等疫情防控管理,制定好各会员单位的健康登记、卫生管理等措施和办法,做好节后返沪客流高峰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